
健康保險主要包括醫療保險、疾病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護理保險以及醫療意外保險等。是指在被保險人身體出現疾病時,由保險人向其支付保險金的人身保險。健康保險的支付範圍通常包括醫療費用、收入損失、喪葬費及遺屬生活費等。此種保險多與傷害保險合辦,也有與人壽保險合辦的。為防止道德危險,辦理健康保險時,保險人通常都規定一段試保期間,對被保險人在此期間後發生疾病造成的損失,保險人方負賠償責任。
按照保險責任
健康保險按照保險責任,健康保險分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收入保障保險等。構成健康保險所指的疾病必須有以下三個條件:第一,必須是由於明顯非外來原因所造成的。第二,必須是非先天性的原因所造成的。第三,必須是由於非長存的原因所造成的。
按給付方式劃分
健康保險按給付方式劃分,一般可分為三種:1、給付型,保險公司在被保險人患保險合同約定的疾病或發生合同約定的情況時,按照合同規定向被保險人給付保險金。保險金的數目是確定的,一旦確診,保險公司按合同所載的保險金額一次性給付保險金。各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險等就屬於給付型。2、報銷型,保險公司依照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各項醫療費用按保險合同約定的比例報銷。如住院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醫療保險等就屬於報銷型。3、津貼型,保險公司依照被保險人實際住院天數及手術項目賠付保險金。保險金一般按天計算,保險金的總數依住院天數及手術項目的不同而不同。如住院醫療補貼保險、住院安心保險等就屬於津貼型。